| 此前,每到年底或年初,有关燃油税将择机出台的说法就会出现在媒体上,但最终都是养路费照征,燃油税“千呼万唤不出来”。
而这次的信息与此前的猜测不同,因为多了权威部门的声音:1月11日上午,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,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透露,燃油税改革的方案经过研究已有了初步意见,但需要在比较合适的时间推出;22日,国务院发展中心的报告称:我国已经制定征收汽车燃油税的方案,并将择机在全国公布推行。
其实,早在1994年,有关部门就正式提出开征燃油税的动议。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《公路法》,首次提出以“燃油附加费”替代养路费等,拟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,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决定。到2001年1月4日,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的金人庆透露,燃油税出台工作已就绪,将在适当时候开征该税种。过了一年,金人庆再次称“燃油税将择机出台”。如今,谢旭人局长仍表示择机;而再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报告,已经是第四次表示将“择机推出”了。
加油站代征燃油税?
对于燃油税何时出台的问题,四川省、成都市国税局人士昨日表示,还没有看到“燃油税取代养路费”的方案,也不清楚具体实施办法。但“燃油税”一旦开征,肯定将由国税部门负责收取。有人士推测,最可能的征收方式是通过加油站代收。而来自加油站的消息称,目前成都地区的中石油、中石化系统的加油站都有税控系统,完全可以代收燃油税,技术条件应当不成问题。
年内会不会出台?
不少人还是对年内出台燃油税表示了怀疑。昨日,记者从四川省交通稽征局获悉,截至目前,他们还未接到过任何征收汽车燃油税的正式文件,因此今年的养路费仍然继续征收。若有改变,交通部门一定会提前半年告知市民。
有人士提出质疑:2005年的养路费早已开始征收,而且车主一次就可以购买全年的,也就是说,如果年内开征燃油税,就会涉及到已经征收了的“养路费”的退费问题,如果不退,显然有失公允,同时也有悖“税不重征”的税收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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